天津市档案馆查档服务项目及规范
一、阅档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时,如需周六、周日查阅档案,须提前两天预约登记。
二、检索服务
1.利用开放档案资料,本馆提供互联网及卡片式开放档案目录,供利用者自行检索。
2.利用未开放档案资料,本馆代为检索。
三、咨询服务
1.利用者可通过现场或电话咨询等方式了解查阅文档资料的有关规定。
2.利用者进行学术研究、编史修志等需系统利用档案的,在提供详细利用查档提纲后,3日内本馆安排专业人员答复资询,并提供所需档案。
四、代查档服务
利用者通过信函、电话、互联网查阅档案资料,自接到代查函电并收到规定费用后5日内回复。
五、调档服务
1.利用者提供开放档案档号,填写完调卷单后马30分钟内提供所需档案(最多一次可调5卷)。
2.利用者查阅本单位未开放档案持介绍信即可,利用其它单位未开放档案,除持本单位介绍信外,还需经该单位批准,方可查阅。在填写完调卷单后,30分钟内提供相关档案或予以答复。
3.查阅已公开现行文件,填写完调卷单后,15分钟内提供相关文件或予以答复。
六、复制服务
1.静电和电子扫描复制,20页以内当日完成,20页至50页3日内完成,50页以上,双方协调办理。
2.刻录光盘复制,2日内完成或双方协商办理。
3.仿真复制10页以内5日内完成,10页以上双方协商办理。
4.缩微复制双方协商办理。
5.翻拍扩印,10张以内5日完成,10张以上双方协商办理。
注:以上“日”规定的时限不包含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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