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推荐名单公示
为做好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推荐工作,根据国家档案局通知要求和推荐条件,拟向国家档案局推荐红桥区档案局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天津市档案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3603131或83603117
电子邮箱:swbgtdazhc@tj.gov.cn
天津市档案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