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市区级地方综合年鉴印刷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津志办发〔2020〕8号
各区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
为规范本市区级地方综合年鉴印刷工作,提高年鉴编纂出版整体质量,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结合各区综合意见和工作实际,制定了《天津市区级地方综合年鉴印刷工作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19日
天津市区级地方综合年鉴印刷工作规范
(试行)
为规范本市区级地方综合年鉴出版印刷工作,提高年鉴出版整体质量,根据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中指组字〔2017〕6号)和国家有关出版物印刷规定,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版式设计
本市区级地方综合年鉴的具体版式由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统一设计规定,实行精装印制,有条件的可以全彩印刷,每年更新封面颜色。
二、印刷质量
印刷文字必须墨色一致,字距匀称整齐、字迹清晰。目录后页码统排,序号连贯,印制符合国家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全书排印规格统一,装帧体现地域特点和年度特色。
三、用纸、用字
年鉴封面用纸一致,图案热压,文字烫金;前后环衬采用230克特种纸;正文采用轻型环保纸;彩页采用157克哑粉纸。使用规范汉字。
四、开本、装订、印数
年鉴开本为大16开,成品尺寸为210×285mm;采取锁线圆背精装,成品书过塑;印数由各区自定,除赠送和对外交换外,应留存足够数量的馆藏年鉴。
五、书眉和页码
双页书眉标年鉴名称,单页为一级标题名。页码用小5号字,排于书眉线外口处,标题占1页时用暗码。眉文和眉线可灵活设计。
六、排版顺序
年鉴内容排序依次为:硬封、环衬、扉页、版权页、彩页、编审人员名单、撰稿人名单、编辑说明、目录、正文、附录、索引。
七、硬封
1.封面。硬壳,不加护封。年鉴名称使用美术字或电脑字,不用个人题签。版式标注“天津市”字样,年鉴名称(如和平年鉴)、出版卷号、编纂单位、出版社名称。
2.书脊。自上而下依次为书名(天津市××年鉴)、出版卷号、编纂单位名称、出版社名称。
3.封底。书名(天津市××年鉴)、出版卷号、国内统一书号、定价、条形码。
八、环衬
使用与封面相协调的特种纸,纹理、厚薄视情况酌定。
九、扉页
与封面完全一致。
十、版权页
排在扉页背面,版式遵照出版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编辑说明
标题用22磅标宋体,通栏横排居中,占6行;内容文字用12磅楷体,行距22点,通栏横排。
十二、编审人员、撰稿人名单
编审人员,标题用22磅标宋体,通栏横排居中,姓名用12磅楷体,行距24点;撰稿人名单,标题用22磅标宋体,通栏横排居中,占4行,编审人员姓名用12磅楷体,行距22点。
十三、彩页
刊载区域行政区划图,后为数字××,刊载反映区域年度重要统计数据,再后分栏反映各区新貌和重大项目建设成就(一般不用领导、会议照片)。彩页图片的文字说明用10.5磅书宋体,末尾不加句号。
十四、目录
目录标题用28磅标宋体,通栏横排居中,占10行。分两栏列一级、二级、三级标题,一级标题用28磅标宋体,分栏横排居中,占4行;二级标题分两栏,居左,用12磅标宋体加黑;三级标题用10.5磅宋体,行距22点,以字体字号区别并逐级退格,以点线连接页码。
十五、特载、专文、统计资料
特载、专文、统计资料的类目标题用28磅标宋体,占12行;文章标题用20磅楷体通栏横排居中,占8行,接排正文。正文用10.5磅书宋体,行距22点,统一排双栏,一般每栏27字×46行。
十六、大事记、条目体正文
1.标题。一级标题用30磅标宋体(加黑),占10行,横排居中。二级标题用28磅标宋体(加黑),横排居中。三级标题用14磅标宋体(加黑),空一字接排正文。
2.正文。用10.5磅书宋体,行距22点,双栏横排,一般每栏27字×46行。
3.表格。表题和表外附加与上下文各距半行。表题用9磅黑体,通栏横排居中;表号用9磅黑体,排于表头左部,左空1字;计量单位用9磅宋体,排于表头右部,右空1字;行标题和列标题用9磅黑体,居中排;表内数据用9磅阿拉伯数字,个位对齐;表注用9磅楷体,排于表下方,左空1字。
4.插图。随文照片与正文内容应统一,周围不加修饰图案,照片说明用9磅楷体。示意图等其他插图视情况酌定。
十七、索引
“索引”二字用40磅标宋体,通栏横排居中,占10行。内容用10.5磅书宋体,行距20点,三栏横排。按汉语拼音音序排列,外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开头的条目集中排在最后。
十八、其他事项
以上所列未尽事项或遇到新情况新问题,由年鉴编纂单位与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年鉴指导部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