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档案事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档案局 时间:2023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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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档案馆,各区档案局,各市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部门:


按照国家档案局部署安排,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天津市档案事业统计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1.2022年度档案事业统计调查工作采用网络填报方式,登录地址为https://qgdatj.saac.gov.cn。


2.除通过网络报送数据外,还需于5月15日前将纸质报表通过机要交换或EMS方式报送我局,报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二、时间安排


1.名录库维护(3月15日至3月22日)。2022年度档案事业统计调查工作采取“先入库、后填报”方式,未入库或未及时完善机构信息的单位将无法完成年度统计调查工作。请各单位在前期机构维护的基础上,进一步核对完善本单位及直属单位的机构信息。


2.数据报送(3月27日至4月10日)。请各区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开展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填报、审核、汇总、上报等各项操作,规定时间结束后,系统将关闭相关功能。各汇总单位要加大对直属单位数据的审核力度,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数据质量。各填报单位要及时跟进报表审核情况,如系统提示数据被驳回,须抓紧核对修改并再次上报。


三、工作提示


(一)系统登陆


各单位统计系统登陆名为去年上报的报表单位名称。


(二)数据填报


1.数据填写。为减少因系统不稳定等因素带来的不利影响,建议各单位首选线下填写、线上提交方式。(1)线下填写、线上提交。下载数据导入模板(见附件),线下填写相应的统计报表(上年度数据栏无需填写),待系统开放后,点击“数据填报——填报——导入——上传导入”,提交已填写的报表。(2)线上填写。待系统开放后,点击“数据填报——填报”,在线完成数据填写任务。


2.数据审核与上报。保存报表数据后,点击“全审”,对报表数据进行审核。出现逻辑性校验错误提示时,必须对报错数据进行重新核对修改。出现合理性校验错误提示时,核对报错数据并进行修改,如数据符合工作实际,填写备注信息说明即可。报表全审通过后,点击“上报”,完成报表报送。


(三)指标解释


《全国档案事业统计调查制度》(见附件)已修订出台,相关统计指标解释可作填报参考,各单位可自行下载学习。


联系电话:83603120  83603118


                                    天津市档案局

 

2023年3月7日


附件1:全国档案事业统计调查制度.doc


附件2:数据导入模板.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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