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档案事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市档案馆,各区档案局,各市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部门:
按照国家档案局部署安排,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天津市档案事业统计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1.2023年度档案事业统计调查工作采用网络填报方式,登录地址为https://qgdatj.saac.gov.cn。
2.除通过网络报送数据外,还需于5月31日前将纸质汇总表通过机要交换或EMS方式报送我局,汇总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二、时间安排
1.名录库维护(1月10日至1月17日)。档案事业统计调查工作采取“先入库、后填报”方式,未入库或未及时完善机构信息的单位将无法完成年度统计调查工作。各区名录库维护工作由区档案局负责,各市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名录库维护工作由各汇总单位负责。
2.数据填报(4月29日至5月17日)。请各区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开展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填报、审核、汇总、上报等各项操作,规定时间结束后,系统将关闭相关功能。各汇总单位要加大对直属单位数据的审核力度,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数据质量。各填报单位要及时跟进报表审核情况,如系统提示数据被驳回,须抓紧核对修改并再次上报。
联系电话:83603120 83603118
联系地址:河西区友谊路30号 邮编:300046
天津市档案局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