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馆联动谋开局 同心协作谱新篇
——全市档案移交工作会议召开

来源:接收征集部 时间:2021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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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至10日,市档案局、市档案馆联合召开了2021年度天津市档案移交工作会议。市档案馆人事处处长、二级巡视员宋志艳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档案局、市档案馆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全市机关、企业共108个单位、140余人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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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志艳同志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市委书记李鸿忠对档案工作的批示,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金湘军同志视察市档案馆时提出的要求。她就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档案法》,落实全国档案局馆长会议精神,开创档案移交接收工作新局面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增强做好移交档案工作的自觉性;二是要强化责任担当,树立效率意识,增强做好档案移交工作的紧迫感;三是要坚持依法移交,强化质量意识,加强档案移交进馆前的整理、指导和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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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依法移交是各机关单位档案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档案收集是依法移交的基础保障,要做好各门类档案的规范整理,提高进馆案卷质量。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数字档案室建设,加快室藏纸质文书和照片档案的数字化工作,建立室藏档案的电子数据库,加快实现机关档案工作的转型升级。要严格落实《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加强对本单位承办的重大活动、处理突发事件形成的档案的收集归档。


会议强调,企业集团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收集、整理好档案的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重要职责,以今天指出的问题为导向,以目标为牵引,强化举措,狠抓落实,千方百计破解难题。没有混改任务的要依法做好集团本部档案移交,同时对所属企业档案工作做好监督指导,有混改任务的,按照混改档案处置方案抓紧时间落实。企业集团要成立档案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对处置档案和移交目录进行检查核实。市档案馆要及时提供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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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各立档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好新修订的《档案法》,明确今年档案移交的重点,还清历史欠账,强化室藏档案与移交档案标准有机整合,提高档案质量和移交效率,按时移交档案。突出做好疫情防控和精准扶贫等重点工作的档案移交工作,为迎接国家档案局和市档案局的档案执法检查,做好必要的工作准备。


会议明确,全市档案移交会议要每年举行一次,形成例会。要加大电子档案和档案数字化成果以及照片、音像和实物档案的移交力度,做好涉密档案的列目说明和政府信息公开划控工作,严格执行移交报告、检查验收、请示接收、移交进馆的程序要求。对于满20年的档案要逐年移交,从未移交过档案的单位以及未完成2000年之前的档案移交任务的单位,要加大移交力度,还清历史欠账;有疫情防控和精准扶贫档案移交任务的单位,要做好疫情防控和精准扶贫等重点工作的档案移交工作。


会议介绍了市档案馆档案接收工作的机制、时间、内容、程序的新变化,分析了档案接收工作中的常见问题,通过列举大量范例,对档案移交接收规范、标准、流程等内容进行了细致的讲解。会议还设置了解惑答疑互动环节,对各单位在档案归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耐心的解答,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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