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规范重大工程、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声像档案管理工作

来源:中国档案网 时间:2023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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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安徽省档案局 吴勇


为真实记录反映安徽的历史面貌和发展进程,用生动、形象、直观的方式,宣传安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成就,日前,安徽省档案局与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我省重大工程、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声像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做好全省重大工程、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声像档案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近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做好重大工程、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声像档案收集、保管和开发利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声像档案记录不完整、收集不齐全、利用不充分等问题,特别是记录劳动人民参加重大工程建设的场面和参与重大活动的场景不够生动丰富。各地各部门要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重视重大工程、重大活动、重大事件档案管理工作,全面提高管理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


《通知》要求,要着力强化重大工程、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声像档案管理工作,从源头抓好声像档案的记录和留存工作,在重大工程、重大活动、重大事件的各个环节,都要真实、完整地形成和留存声像资料。重大工程、重大活动、重大事件记录不完整的,要通过媒体信息采集、社会征集等方式及时予以补充。要按照《照片档案管理规范》《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录音录像档案管理规范》要求及时整理归档,在符合保密规定前提下,实现重大工程、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声像档案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查询利用。


《通知》明确,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责任分工明确、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宣传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媒体做好声像资料记录,协助有关部门发布征集公告;档案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工程、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声像档案工作的统筹协调,对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重大工程、重大活动、重大事件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相应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及时向档案主管部门通报相关信息,并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档案馆负责分管范围内声像档案接收征集、集中保管、编研开发并提供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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