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两项档案工作地方性法规列入省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来源:中国档案网 时间:2024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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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档案局)

 

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福建省闽台关系档案保护条例》列入地方性法规提请审议项目,《福建省档案条例(修改)》列入地方性法规调研项目。目前,福建省涉及档案工作已有《福建省档案条例》《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和《福建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福建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福建省数字档案共享管理办法》《福建省侨批档案保护与利用办法》四部省人民政府规章。

 

近年来,为加强“迁台记忆”档案文献征集、保护、开发利用和数字化工作,助推两岸融合发展,福建省档案局联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侨(台)工委和省司法厅、省档案馆等单位组成立法调研组,深入厦门、泉州、漳州等地调研,起草形成《福建省闽台关系档案保护条例(草案稿)》并按立法程序提请办理。同时,省档案局还立足实际,及时开展《福建省档案条例》修订和调研工作。

 

下一步,省档案局将继续积极配合,力争《福建省闽台关系档案保护条例》早日出台,为“迁台记忆”档案文献抢救保护和开发利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同时,深入开展《福建省档案条例》修订调研,不断完善全省档案法治体系,提升档案治理能力,持续推动档案工作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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